关于举办蚌埠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
通 知
各系:
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落实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,推动我院阳光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增强大学生身体素质,提高我院大学生田径运动技术水平。根据本学期学院工作计划安排,拟定于2015年10月29日—10月30日举办蚌埠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。现将《蚌埠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参赛队伍,按照《竞赛规程》的规定及时报名参赛。
蚌埠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
2015.10
附件:蚌埠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及报名表
蚌埠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(学生组)
一、比赛日期和地点
时间:2015年10月29--10月30日
地点:学院第一田径场
二、参赛单位
各系
三、竞赛项目
1、男子组(13项)
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4×100m接力、4×400m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、标枪、铁饼
2、女子组(12项)
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4×100m接力、4×400m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、标枪、铁饼
四、运动员资格
思想政治进步,遵守运动员守则,文化课考试合格,身体健康的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五、参加办法
(一)各系以年级为单位组队(每年级组成一个代表队)。
(二)运动员每人可报2项,另可兼报一项接力项目,每队每项限报2人(接力除外),各队报领队一人,教练一人。
(三)各队需交运动会赛风赛纪保证金500元(如无违纪违规如数退还)
六、竞赛办法
(一)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执行。
(二)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项目,则取消该项比赛。
(三)比赛使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器材。器材由由学院体育部提供。
(四)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发(用后由体育部收回)
(五)根据《田径竞赛规则》第四章142条4款规定,凡运动员报名参赛,并经组委会确定后,无故弃权,并不能及时从检录单中除名或不认真参加比赛者,则取消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,并扣除赛风赛纪保证金。
(六)比赛检录时,参赛运动员必须出示《蚌埠学院学生证》或身份证并佩带号码布,否则不能参加比赛。
七、 录取办法
各单项录取前六名,分别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记分(接力项目得分加倍),打破校运会纪录者加7分,打破省大运会田径记录者加14分(同时打破校、省大运会田径记录者只加记一次最高分)。
八、奖励办法
1、对获得各单项前六名、系团体前六名的队分别给以奖励。
2、以系为单位, 运动会组委会将评选系优秀组织奖二个;体育道德风尚奖二个分别给以奖励。
九、报名办法
1、各代表队认真填写报名表,报名表电脑打印,加盖各系公章,于10月20日以前交体育部赵群忠老师处(风雨操场104室电话:3175949),逾期报名表或报名表录入不合格者(如手写等)不予受理。
2、报名表不得涂改,报名后不得换人。
3、比赛前一天召开各队领队会议,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。
十、资格审查:
(一)为端正赛风,促进学院学风建设,各队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必须进行严格把关,杜绝违反规定,弄虚作假,冒名顶替等行为。
(二)本届运动会特设立“资格监督委员会”负责领导执行对各参赛运动队(员)资格审查和记录监督工作。在赛前、赛中、赛后对参赛队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。对有违规、违纪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等行为的运动队(员),将给以严肃处理。
(三)凡对本届运动会参赛运动队(员)的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,需向大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《申诉报告》并交纳申诉费100元方予受理。如胜诉,其所交纳的申诉费如数退还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蚌埠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
二零一五年十月